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石柱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52801********595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内0802刑初145号 |
案号 |
(2021)内0802执329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石柱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 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9月29日起至2026年9月28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三日内缴纳。)二、责令被告人石柱于判决生效后三日内,退赔被害人殷栩勤人民币15 000元;退赔被害人王贺仡人民币48 750元;退赔被害人王照人民币8 000元;退赔被害人张旭人民币40 000元;退赔被害人郭兆武人民币8 000元;退赔被害人傲日格乐人民币17 200元;退赔被害人赵丹人民币750元;退赔被害人张伟人民币21 000元;退赔被害人王乐人民币7 500元;退赔被害人潘赫人民币7 500元;退赔被害人秦艺荣人民币35 750元;退赔被害人郝远远人民币9 000元;退赔被害人张永宽人民币8 000元;退赔被害人葛慧人民币4 000元;退赔被害人杨雪婷人民币2 000元;退赔被害人朱丽人民币1 200元;退赔被害人王彪人民币21 800元;退赔被害人翟雨晨人民币45 1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内蒙古 |
立案日期 |
2021-08-06 |
发布时间 |
2021-11-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