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周先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602********34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川3429民初70号 |
案号 |
(2021)川3429执24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布拖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周先财应当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给付原告余学江材料款款63214元;案件受理费845元由被告周先财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布拖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1-07-29 |
发布时间 |
2021-11-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