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喀什环球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435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新3101执52号 |
案号 |
(2019)新3101执恢5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喀什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欧建兴、被告张肇丰、被告喀什环球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被告喀什丝路盛世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向原告段文春偿还借款900000元; 二、被告欧建兴、张肇丰、喀什环球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喀什丝路盛世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向原告段文春支付利息71000元(2016年12月31日到被告将借款本金清偿完毕之日的利息仍按照年利率6%计息)。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510元,公告费640元,合计14150元,由被告欧建兴、张肇丰、喀什环球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喀什丝路盛世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喀什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19-10-24 |
发布时间 |
2019-12-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新3101执恢50号 |
立案日期 |
2019-10-24 |
执行法院 |
喀什市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985150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肇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喀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克孜都维路527号香城大厦6单元11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