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凯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20283********4512
执行依据文号
(2021)吉0283民初1397号
案号
(2021)吉0283执161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舒兰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李凯、卢丽娜给付原告代偿款32,873.64元,并按年利率15%支付自2020年8月19日起至付清该欠款之日止的利息。此款于判决生效后立即执行。二、原告对被告家庭承包权证第0303030121号所登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挂牌征集承包人,所得款项享有优先受偿权(地块名称、面积、四至:①十二垧3.5亩,东李运波、西苗金霞、南康维成、北刘风春;②老田地2.5亩,东刘风春、西李运波、南康维君、北刘风春;③河西二节3.9亩,东刘风春、西李运波、南田间道、北田间道)。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舒兰市人民法院
省份
吉林
立案日期
2021-09-15
发布时间
2021-11-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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