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凯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20283********45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吉0283民初1397号 |
案号 |
(2021)吉0283执161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舒兰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李凯、卢丽娜给付原告代偿款32,873.64元,并按年利率15%支付自2020年8月19日起至付清该欠款之日止的利息。此款于判决生效后立即执行。二、原告对被告家庭承包权证第0303030121号所登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挂牌征集承包人,所得款项享有优先受偿权(地块名称、面积、四至:①十二垧3.5亩,东李运波、西苗金霞、南康维成、北刘风春;②老田地2.5亩,东刘风春、西李运波、南康维君、北刘风春;③河西二节3.9亩,东刘风春、西李运波、南田间道、北田间道)。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舒兰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吉林 |
立案日期 |
2021-09-15 |
发布时间 |
2021-11-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