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仲明刚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0422********605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桂0303民初2011号
案号
(2021)桂0303执134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申请人退还押金50000元及支付利息(利息计算:以20000元为本金,按年利率6%计算自2016年12月19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的利息,2019年8月20日之后按同期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至债务履行完毕之日止;以3万元为本金,按年利率6%计算自2017年1月24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的利息,2019年8月20日之后按同期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至债务履行完毕之日止);2、案件受理费1560元,公告费900元由被申请人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06-15
发布时间
2021-11-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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