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陶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10102********3030
执行依据文号
(2021)京0113民初923号
案号
(2021)京0113执741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陶波偿还原告吴兴杰借款本金800000元,并支付利息损失(以800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1月5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3.85%计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执行。案件受理费11 800元,由被告陶波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省份
北京
立案日期
2021-08-26
发布时间
2021-11-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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