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罗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524********037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川0504刑初55号 |
案号 |
(2021)川0504执220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罗俊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罗俊的刑期从2020年9月24日起至2025年9月23日止。罚金在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缴纳。)二、责令被告人罗俊退赔被害人谢静2.85万元、被害人严琴9.03万元、被害人张玉婷0.7万元、被害人李春梅1.2万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1-11-01 |
发布时间 |
2021-11-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