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杨海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30128********121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云0128民初1799号
案号
(2021)云0128执75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杨海波自愿于2021年6月30日前偿还李繁星85,350元(支付账号:6230520860072422772,户主:李繁星,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禄劝分行广场分理处);二、杨海波自愿于2021年6月30日前偿还李繁星利息7112元(支付账号:6230520860072422772,户主李繁星,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禄劝分行广场分理处);三、李繁星放弃其余诉讼请求;四、案件受理费2,157元,减半收取1,078.50元,杨海波自愿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1-07-19
发布时间
2021-11-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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