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柳河县正大商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22205********967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吉0524民特474号 |
案号 |
(2021)吉0524执恢11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柳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要求被执行人给付申请人借款本金160万元及利息(以60万元为基数,自2020年1月30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按月息1分计算,以50万元为基数,自2020年3月1日起至借款还清时止,按月息1分计算,以50万元为基数,自2020年3月27日起至借款还清时止,按月利1分计算)。2、要求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3、要求被执行人承担本案的执行费用。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柳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吉林 |
立案日期 |
2021-07-16 |
发布时间 |
2021-11-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晓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220524L159499673 |
登记机关 |
柳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柳河县柳河镇柳河大街324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