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穆世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522********803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川0522执恢291号 |
案号 |
(2021)川0522执恢66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合江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确认第三人穆世华于2014年6月18日与原告何本池、刘世荣、蒋中智之间形成的159万元的借款及利息为被告刘玉兰与第三人穆世华夫妻的共同债务,被告刘玉兰对以上债务与第三人穆世华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被告刘玉兰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合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1-11-05 |
发布时间 |
2021-11-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