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谭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00225********569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渝0152民初4720号 |
案号 |
(2021)渝0152执288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依据(2021)渝0152民初4720号民事调解书,一、被告谭强于2021年7月31日前向原告陈立、周始超、田陶支付所欠的劳务费5000元,余款7410元于2021年9月30日前支付;如2021年7月31日前未兑现5000元,则原告陈立、周始超、田陶可以申请执行欠款总额12410元;如被告谭强按上述约定支付所欠劳务费,三原告放弃主张资金占用损失,如被告谭强任意一期未按时足额支付,被告谭强向三原告陈立、周始超、田陶支付资金占用损失(以12410元为基数,从2021年5月6日至付清之日止,按lpr的标准计算); 二、案件受理费110元,减半收取计55元,由被告谭强承担(该款已由三原告预交,被告于2021年7月31日前直接向三原告支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重庆 |
立案日期 |
2021-10-19 |
发布时间 |
2021-11-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