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马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230********09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京0111民初21916号 |
案号 |
(2021)京0111执恢98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马超偿还殷姗姗借款563 352元,还款期限为:自2019年12月21日起(含当日)至2021年12月21日止,每月21日前还款,其中2020年4月21日前还款10万元、2021年4月21日前还款15万元,其他月份的21日前还款13 624元。(上述所有还款支付至殷姗姗指定的中国光大银行北京望京支行银行卡上,账户:6226630205889826)二、如果马超未能按照上述第一项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则殷姗姗有权在马超违约次日起就马超未偿还的所有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且就马超逾期的所有借款按照年利率24%标准计算利息,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1-09-18 |
发布时间 |
2021-11-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