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罗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802********00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桂07民终817号 |
案号 |
(2021)桂0703执恢14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维持钦北区人民法院(2017)桂0703民初1948号民事判决书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十、十一、十二、十三项,撤销第九项;二、变更钦北区人民法院(2017)桂0703民初1948号民事判决书第九项为:黄家新、郑海秀、罗海、钦州市汇鑫达矿业有限公司、钦州市汇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对本案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黄家新、郑海秀、罗海、钦州市汇鑫达矿业有限公司、钦州市汇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广西汇航物流有限公司追偿。上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91713元,由被上诉人黄家新、郑海秀、罗海、钦州市汇鑫达矿业有限公司、钦州市汇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05-07 |
发布时间 |
2021-11-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