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许昌甩手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4110********8W2R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豫1003民初1303号
案号
(2021)豫1003执196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许昌甩手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返还原告江西小樱桃食品有限公司货款40880元及支付未提现的销售款59269元;原告江西小樱桃食品有限公司同时退还8台自取柜,退还时产生的运费由原告江西小樱桃食品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1-07-29
发布时间
2021-11-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安创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023MA44KC8W2R
登记机关
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
注册地址
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永兴东路森尼瑞节能产业园综合办公楼3楼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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