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安桂锋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881********35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9001刑初65号 |
案号 |
(2021)豫9001执恢41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源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罚金刘宗郭200000元,张军平250000元,安明齐150000元,张钢军130000元,姚景富100000元,刘卫国130000元,安桂锋80000元;对张军平、刘风录300000元予以追缴。对剩余违法所得,向各参与被告人继续予以追缴;对刘宗郭、张钢军、刘卫国、刘风录的银行存款,对追缴违法所得和执行罚金刑后予以返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济源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5-21 |
发布时间 |
2021-11-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