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庄艳萍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2225********004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云0325民初3817号 |
案号 |
(2021)云0325执110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富源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强制被执行人偿还申请人资金400万元,并承担自2013年10月24日起按基准年利率6.55%的资金占用利息损失至全部款项清偿完毕之日止(计算至2021年7月21日为2030500.00元),支付案件受理费50862元;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以上暂计6081362.00元。被执行人承担本案执行费。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富源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1-07-23 |
发布时间 |
2021-11-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