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庄艳萍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32225********004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云0325民初3817号
案号
(2021)云0325执110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富源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强制被执行人偿还申请人资金400万元,并承担自2013年10月24日起按基准年利率6.55%的资金占用利息损失至全部款项清偿完毕之日止(计算至2021年7月21日为2030500.00元),支付案件受理费50862元;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以上暂计6081362.00元。被执行人承担本案执行费。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富源县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1-07-23
发布时间
2021-11-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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