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黄锦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0603********21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桂0603民初191号 |
案号 |
(2021)桂0603执159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黄锦东同意赔偿给原告陈德富医疗费等费用22000元,并定于2021年9月20日前一次性支付完毕;二、本案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原告陈德富已预交),由被告黄锦东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09-24 |
发布时间 |
2021-11-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