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黄锦东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0603********2133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桂0603民初191号
案号
(2021)桂0603执159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黄锦东同意赔偿给原告陈德富医疗费等费用22000元,并定于2021年9月20日前一次性支付完毕;二、本案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原告陈德富已预交),由被告黄锦东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09-24
发布时间
2021-11-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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