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景万权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20323********323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吉2401民初3805号 |
案号 |
(2021)吉2401执303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延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景万权向原告延边凯尔玛物业有限公司支付租金、取暖费、水费、物业费、违约金621615.03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二、案件受理费10936.5元,由景万权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延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吉林 |
立案日期 |
2021-07-05 |
发布时间 |
2021-11-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