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绵阳市威源石油技术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345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川0681民初936号 |
案号 |
(2021)川0681执113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绵阳市威源石油技术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四川省广汉市阜康化工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货款571980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为:以未付货款571980元为基数,按照年息3.85%的标准,从2018年9月20日起计算至货款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四川省广汉市阜康化工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收取案件受理费10186元,由原告四川省广汉市阜康化工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负担54元,由被告绵阳市威源石油技术有限公司负担10132元,本案收取保全费3713元,由被告绵阳市威源石油技术有限公司负担(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向本院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1-09-02 |
发布时间 |
2021-11-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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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顾琼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7005534546003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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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绵阳市高新区永兴镇永昌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