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曾祖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325********367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浙0381民初7691号 |
案号 |
(2021)浙0381执828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曾祖国、彭玉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偿还原告浙江瑞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300000元、期内利息9892.73元及罚息(以借款本金300000元为基数从2021年1月11日起按年利率16.05%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款可交本院转付;二、被告孙志隆以最高债权金额300000元为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曾祖国、彭玉柳追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瑞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1-10-09 |
发布时间 |
2021-11-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