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齐谭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1323********63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03民终13848号 |
案号 |
(2021)粤0306执1764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321214616517】。一、被告杭州齐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深圳贵之族生科技有限公司服务费19万元;二、被告杭州齐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深圳贵之族生科技有限公司违约金3万元;三、被告杭州齐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深圳贵之族生科技有限公司律师费3万元;四、被告齐谭辉对被告杭州齐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五、驳回原告深圳贵之族生科技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675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承担300元,两被告承担237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7-22 |
发布时间 |
2021-11-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