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雷鸣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0800********3953
执行依据文号
(2017)鄂0802民初1556号
案号
(2021)鄂0802执恢5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湖北劲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雷鸣、韩巧云偿还原告胡金香借款本金35万元,其中于2017年8月28日前偿还15万元,2017年9月28日前偿还10万元,2017年10月28日前偿还10万元;二、被告湖北劲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雷鸣、韩巧云于2017年8月28日前支付原告胡金香相关费用6045元;三、原、被告双方对本案再无其他争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3275元,保全费2770元,共计6045元,由原告胡金香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21-03-11
发布时间
2021-11-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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