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韩璐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0109********302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晋并南证执字第51号
案号
(2021)晋0109执233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太原市城南公证处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强制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当金本金700000元及截止2019年8月2日的利息、逾期罚息、典当综合费用、违约金161000元。(合计金额:861000元)2、强制被执行人以当金本金为基数,按照月利率2%标准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自2019年8月2日起至全部付清之日止的利息、逾期罚息、典当综合费用、违约金。3、强制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实现债权合同支付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执行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公证费、送达费等)。4、强制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加倍支付从执行证书出具之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5、对被执行人名下位于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移村南街32号1幢4单元19层1901号(房屋所有权证编号为晋房权证并字第s201405345-1号)进行拍卖,并由申请执行人优先受偿。6、由各被执行人承担本案执行费用。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1-08-04
发布时间
2021-11-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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