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金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2222********392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甘0721民初508号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2021)甘0721执24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肃南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汪磊、王金梅欠原告张玉平、贺勇代为偿还的案件款131805.58,由被告汪磊、王金梅于2021年6月30日前给付3万元,于2021年11月15日前给付3万元,于2022年6月30日前给付3万元,于2022年11月15日前给付41805.58元;若被告汪磊、王金梅未按上述期限履行任意一笔案件款原告张玉平、贺勇可一次性申请执行全案款项。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1-07-19 |
发布时间 |
2021-11-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