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河南圣金鲲商贸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9486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豫01民终9426号
案号
(2020)豫0122执81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维持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2018)豫0122民初4379号民事判决第二项,即“邦友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马向平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以10万元为基数,自2016年2月1日起至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   二、撤销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2018)豫0122民初4379号民事判决第一项,即“解除马向平与邦友公司签订的编号为BYDB[201712](理)字第031号、BYDB[201803](理)字第010号借款合同”、第四项,即“驳回马向平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变更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2018)豫0122民初4379号民事判决第三项,即“圣金鲲公司、谢邦友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向马向平履行还款义务后,有权向邦友公司追偿”为“圣金鲲公司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向马向平履行还款义务后,有权向邦友公司追偿”;   四、驳回马向平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中牟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03-02
发布时间
2020-03-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张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1006948676012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郑州市农业路76号国贸中心6号楼19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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