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范丽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0426********442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晋0106民初631号 |
案号 |
(2021)晋0106执507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范丽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剩余贷款本金83787.43元,以及支付从2019年9月9日起至本息还清之日止以本金83787.43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计算的罚息。二、驳回原告其它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11-03 |
发布时间 |
2021-11-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