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四川省哈哥兔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5111********369C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川1124民初755号 |
案号 |
(2021)川1124执57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井研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请求判令被告四川省哈哥兔业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借款本金758万元及利息(截止2020年3月11日利息1072538.42元及以借款本金758万为基数按利率4.35%从2020年3月12日计算至还清款项之日止的利息);2、请求判令被告荣新富对上述第一项请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本案诉讼费用(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律师费等由上述所列被告共同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井研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1-10-11 |
发布时间 |
2021-11-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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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荣新富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1124742282369C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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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井研县石家桥食品工业集中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