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杜飞跃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0704********16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鄂1124民特201号 |
案号 |
(2021)鄂1124执78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英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杜飞跃向徐守富借款本金150000元,借款期间利息:自2017年4月1日起至2019年4月1日止按年利率20%计算,利息为60000元;另自2019年4月1日起至2019年10月31日止利息按月利率千分之12计算为17640元,共计227640元。二、杜飞跃上述欠款自2019年11月开始每月偿还10000元,定于2020年12月30日前全部还清。如逾期未还,则按欠款金额自2019年11月1日起追加计算利息(利息按月利率千分之12计算);如按期全部还清,徐守富则放弃自2019年11月1日起至还清之日止的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英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1-07-01 |
发布时间 |
2021-11-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