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铁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111********16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云31民终606号 |
案号 |
(2021)云3103执66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李铁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曰起十五曰内向原告赵兴成支付材料款、设备租赁款、工人工资共计785874元,并以尚欠结算款为基数(截止法庭辩论终结前,尚欠结算款为785874元\按年利率4.75%、自2014年5月1曰起至结算款实际付清之曰止向原告赵兴成支付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芒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1-06-02 |
发布时间 |
2021-11-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