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青岛辉恒花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702********365K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0282民初14393号 |
案号 |
(2021)鲁0215执304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青岛辉恒花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前偿还青岛青信置业有限公司借款500000元及违约金(以500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9月7日起至2020年8月19日按照年利率18.25%计算;自2020年8月2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2020年11月19日适用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二、张永利对上述应还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案件受理费9668元,减半收取计4834元,保全费3454元,均由青岛辉恒花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前支付青岛青信置业有限公司。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即墨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6-07 |
发布时间 |
2021-11-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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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张永利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282706412365K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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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