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郭一松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0823********7032
执行依据文号
剑阁县人民法院(2021)川0823民初1457号
案号
(2021)川0823执105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剑阁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申请执行判决书确定的借款本金238100元;2,申请执行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19日期间的利息9084元,申请执行2020年8月20日至2021年9月10日期间的利息9619元;3,申请执行2021年9月10日后的利息按年利率3.85%计算付清为止;4,执行其应承担的加倍迟延履行期的债务利息;5,执行其应承担的原判决的案件受理费2579元(此案件受理费申请人已退费)及执行此执行案件的执行费用。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剑阁县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1-09-13
发布时间
2021-11-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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