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尹亮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0202********1210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鄂0202民初422号
案号
(2021)鄂0202执98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黄石港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尹亮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刘泽中借款本金8000元及逾期利息(以8000元为本金,从2018年12月24日起至本金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被告尹亮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21-08-18
发布时间
2021-11-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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