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津宜润德面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9137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鲁1791民初1629号 |
案号 |
(2020)鲁1791执22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山东津宜润德面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付原告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分行借款本金4978200及相应利息(截至2017年7月18日的利息699444.35元,此后的利息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二、被告单县鲁纱纺织有限公司、梁兵、何洋、许允建在最高额保证500万元范围内对本判决第一项内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被告单县鲁纱纺织有限公司、梁兵、何洋、许允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山东津宜润德面业有限公司追偿;四、驳回原告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分行要求被告王雅芹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请求;五、驳回原告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1544元,公告费390元,均由被告山东津宜润德面业有限公司、单县鲁纱纺织有限公司、梁兵、何洋、许允、建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3-02 |
发布时间 |
2020-03-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梁万彬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7225913783462 |
登记机关 |
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单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路东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