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永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2326********00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云2326民初572号 |
案号 |
(2021)云2326执恢8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大姚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陈永康于2019年10月30日前归还原告邓跃平借款本金人民币500000元;二、原告邓跃平自愿放弃对被告王翠莲的诉讼请求;三、原告邓跃平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已减半收取)人民币5778元,由被告陈永康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姚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1-08-12 |
发布时间 |
2021-11-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