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永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2326********00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云2326民初1057号 |
案号 |
(2021)云2326执恢8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大姚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陈永康于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偿还原告莫江林借款本金540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的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200元,由被告陈永康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姚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1-08-11 |
发布时间 |
2021-11-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