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上海货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0698****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沪0151民初8753号
案号
(2019)沪0151执367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崇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上海货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运输费1,932,952.70元,以及该款自2017年8月20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逾期利息;  二、反诉被告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反诉原告上海货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可得利益损失300,000元;  三、对反诉原告上海货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1,543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两项合计16,543元,由被告上海货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15,716元,由反诉原告上海货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担14,186元,反诉被告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负担1,53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
省份
上海
立案日期
2019-11-06
发布时间
2020-03-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许博闻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2303506988086
登记机关
崇明区市场监管局
注册地址
上海市崇明县横沙乡富民支路58号A1-3745室(上海横泰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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