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东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2525********7212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晋0105民初4010号
案号
(2021)晋0105执688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剩余借款本金60830.74元及以剩余借款本金为基数计算的利息、罚息、复利合计相当于年利率24%的部分;2、本案诉讼费、公告费、保全费、担保费由被告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1-10-11
发布时间
2021-11-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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