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赖俊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0203********031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桂0204民初5123号
案号
(2021)桂0204执236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赖俊杰向原告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支付保险金赔款81271.84元,该款分十五期支付,首期款于2020年9月30日之前支付60000元,第二期至第十四期还款期间从2020年10月1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止,于每月30日前支付1500元,最后一期于2021年11月30日前付清余款1771.84元;二、如被告赖俊杰未按上述约定还款,原告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有权就被告赖俊杰本案尚欠剩余全部债务立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被告赖俊杰还应向原告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支付逾期付款的利息,该利息以尚欠款项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从2017年11月2日起计算至被告赖俊杰实际清偿之日止;三、案件受理费2055元(原告已预交),因调解本院减半收取计1027.5元,由被告赖俊杰负担并于2021年11月30日前付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07-01
发布时间
2021-11-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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