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游丰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326********28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浙0326民初3147号 |
案号 |
(2021)浙0326执320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浙江省平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 .被执行人邓云南、游丰雷应偿还申请执行人借款本金 1 0 0 0 0 0元、期内欠息 2 4 3. 5 0元、复息及罚息,支付保全申请费 2 2 0元;2 .被执行人邓云南、游丰雷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3 .被执行人邓云南、游丰雷共同承担案件受理费 1 1 5 2元,申请执行费1 4 0 7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1-10-15 |
发布时间 |
2021-11-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