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淑荣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2225********3325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甘0721民初230号民事调解书
案号
(2021)甘0721执24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肃南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贺长峰于2021年6月30日前偿还原告甘肃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代偿的借款本息316711.38元,并承担利息自2020年12月29日起以316711.38元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五计算至代偿款实际付清之日止;被告贺长峰支付原告甘肃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律师代理费5000元;被告陈淑荣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1-07-20
发布时间
2021-11-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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