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三明富源煤矿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9174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闽0425民初72号 |
案号 |
(2019)闽0425执196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大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三明富源煤矿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向罗朝锦支付松木款190235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付款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105元,公告费260元,计4365元,由三明富源煤矿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19-12-27 |
发布时间 |
2020-03-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罗志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000591749178M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大田县广平镇苏桥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