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沧州天同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1309********F39M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冀0923民初600号
案号
(2020)冀0923执7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东光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沧州天同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沧州高际建筑机械有限公司租赁费人民币181272元;二、被告苗秀梅、聂阳、聂照在其所继承聂洪刚遗产的范围内对上述债务承担还款责任;三、驳回原告沧州高际建筑机械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487.5元,由被告沧州天同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承担1,962.5元,原告沧州高际建筑机械有限公司承担525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东光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0-01-15
发布时间
2020-03-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聂洪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928MA07P7F39M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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