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杜树山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302********443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黑0302民初1539号 |
案号 |
(2021)黑0302执137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赵玉平、杜树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魏烨华借款本金45万元;二、驳回原告魏烨华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8-03 |
发布时间 |
2021-11-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