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沧州名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4015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921民初1863号 |
案号 |
(2020)冀0921执7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沧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沧州名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原告崔长坡工程款人民币20908859.92元及利息(按每月0.015的利率计算自2014年4月3日起至判决确定在履行日止);二、被告张俊卿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胡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3172元,由被告沧州名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张俊卿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沧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1-10 |
发布时间 |
2020-03-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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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张俊卿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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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沧州市运河区解放中路天心阁商厦4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