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弥勒市柏耀装饰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5325********779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云2504民初479号 |
案号 |
(2021)云2504执219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弥勒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弥勒市柏耀装饰有限责任公司、王超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周兴富、翁平生、周家有、刘庆楷劳务报酬共计17256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被告弥勒市柏耀装饰有限责任公司、王超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弥勒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1-11-04 |
发布时间 |
2021-11-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超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弥阳镇中山路万象城市领地商铺A-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