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弥勒市柏耀装饰有限责任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5325********7798
执行依据文号
(2021)云2504民初479号
案号
(2021)云2504执219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弥勒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由被告弥勒市柏耀装饰有限责任公司、王超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周兴富、翁平生、周家有、刘庆楷劳务报酬共计17256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被告弥勒市柏耀装饰有限责任公司、王超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弥勒市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1-11-04
发布时间
2021-11-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王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登记机关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弥阳镇中山路万象城市领地商铺A-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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