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桂林卓亿混凝土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503********013J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桂0324民初2833号 |
案号 |
(2021)桂0324执107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全州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王纯明、桂林卓亿混凝土有限公司偿还原告杨明海借款294.917万元及利息117.1453万元(2020年9月1日以后利息以人民币294.917万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被告王纯明、桂林卓亿混凝土有限公司给付原告杨明海诉讼保全申请费5 000元及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保费6 181元;驳回原告杨明海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全州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05-25 |
发布时间 |
2021-11-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323348507013J |
登记机关 |
灵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灵川县定江镇粟家村委大丰东村(地号:29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