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珲春华镕工贸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2224********YH2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吉2402民初77号 |
案号 |
(2021)吉2402执53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图们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珲春华镕工贸有限公司应于2021年6月30日前偿还原告图们敦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20万元及利息(自2019年2月21日起至本金清偿完毕止利率按年10.8%计算);二、被告郎俊良、被告祝丽梅对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郎俊良、被告祝丽梅承担责任后可向被告珲春华镕工贸有限公司进行追偿。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7800元,由被告珲春华镕工贸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图们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吉林 |
立案日期 |
2021-08-04 |
发布时间 |
2021-11-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22404MA0Y3CYH21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吉林省延边州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14号小区(出口加工区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