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马鞍山宝汇贸易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3405********612T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0521民初1166号
案号
(2021)皖0521执349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当涂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解除原告江苏黑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马鞍山宝汇贸易有限公司签订的落款日期为2018年1月30日《矿石销售合同》;二、被告马鞍山宝汇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江苏黑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6320000元货款、定金692593元,合计7012593元,并自2018年8月20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该6320000元为基数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相应利息。若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3040元,原告江苏黑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负担2647元,被告马鞍山宝汇贸易有限公司负担60393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当涂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11-01
发布时间
2021-11-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王兴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500098409612T
登记机关
-
注册地址
马鞍山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常韦路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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