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郑州志浩运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101********BN2G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0184民初9581号 |
案号 |
(2020)豫0184执10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郑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陆青龙与郑州志浩运输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19日签订的《服务协议》,郑州志浩运输有限公司应当协助陆青龙办理相应的车辆过户手续;二、被告郑州志浩运输有限公司应当赔偿陆青龙车辆损失23572.5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付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42元,减半收取计321元,由原告陆青龙负担96元,由郑州志浩运输有限公司负担22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新郑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1-07 |
发布时间 |
2020-03-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182MA3X8PBN2G |
登记机关 |
荥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荥阳市万山路与新310国道往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