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金成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32932********0316
执行依据文号
(2021)云2932刑初64号
案号
(2021)云2932执60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鹤庆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人张金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扣押在案的华硕笔记本电脑两台、华为手机两部,依法予以没收;扣押在案的汽车两辆,位于丽江市大研街道七一社区南门街古佑巷93号房产一套,现金532.7129万元,白银1613.744公斤,黄金158.05克。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置后,按比例返还集资参与人,继续追缴本案被告人的犯罪所得,按比例返还集资参与人。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鹤庆县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1-10-13
发布时间
2021-11-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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